鉅大鋰電 | 點擊量:0次 | 2023年02月28日
鹽湖股份子公司涉嫌非法采礦,凈利潤或將監減少3.57億元
鹽湖股份(000792)十月十二日通告,公司全資子公司青海鹽湖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鹽湖能源")于2021年十月十一日收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以下簡稱"海西州公安局")出具的《有關對青海鹽湖能源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采礦罪的告知函》,鹽湖能源歷史上在未取得探礦證、采礦證的情況下,對青海省天峻縣木里煤田聚乎更礦區七號井煤炭資源實行開采的行為涉嫌非法采礦罪。
告知函重要內容如下:
"根據青海省天峻縣木里煤田地區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調查相關工作及相關公司行為線索,青海鹽湖能源有限公司于2013年至2014年期間,在未取得相關探礦證、采礦證的情況下,對青海省天峻縣木里煤田聚乎更礦區七號井煤炭資源實行開采,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之規定,該行為涉嫌非法采礦罪。根據《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辦理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刑事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為降低貴公司涉嫌非法采礦出現的社會影響及法律影響,青海鹽湖能源有限公司可以及時將非法采礦出現非法所得及收入主動退繳至公安機關。"
企查查APP顯示,鹽湖能源成立于2012年六月,注冊資本為5000萬元人民幣,重要負責公司原金屬鎂一體化項目配套工程木里煤田聚乎更礦區七號井煤礦建設、運營,由鹽湖股份全資控股。
鹽湖股份表示,鹽湖能源在未取得探礦證、采礦證的情況下實行煤炭資源開采,系采礦行為,按照青海省委省政府相關要求,鹽湖能源全面停止了礦區一切活動,開展礦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同時,鹽湖股份已將鹽湖能源列入僵尸公司,并根據《公司會計準則》的相關要求,鹽湖能源前期已經計提了相應資產減值準備。公司進一步表示,目前鹽湖能源已退出木里礦區,停止在木里礦區的一切經營、生產、銷售行為,無實際生產經營業務。
根據初步測算,鹽湖能源非法采礦出現的非法所得及收入為3.57億元,前述退繳預計會減少公司2021年度利潤3.57億元,具體金額以有關機構認定為準。
鹽湖股份成立于1997年,是國內最大的鉀肥公司,同時擁有碳酸鋰產量布局。因2017年、2018年、2019年三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持續為負值,鹽湖股份股票自2020年五月二十二日起暫停上市。2020年,鹽湖股份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公司股票自2021年八月十日起恢復上市。2021年上半年,鹽湖股份實現歸母凈利潤21.14億元,同比上升52.97%。